项目概况
(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时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ST2023FG03002S
项目名称: (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136,6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36,6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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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136,66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至**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略) (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证书、 (略) 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1.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2.根据《 (略) 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汕府〔2021〕54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加油站位置需位于工作供应商提供加油的位置必须位于我中心各类垃圾转运用车的全时可通行的主要工作交通线路上( (略) 金环路(不含)以东、汕樟路(不含)以南、新津河以西、中山东路以北区域)或运行线路:黄河路--金凤东路--大学路(起点:金凤东路--终点:437乡道)上,距离该路线行驶不超过300米范围内。必须能为我中心各类垃圾转运车辆提供全时加油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14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略) 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开标地点: (略) 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龙湖区珠江路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汕头分公司
地址: (略) 龙湖区春泽庄中区1幢1002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春雄
电话:0754-*
广东 (略) 汕头分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