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略) 汽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 (略) 汽车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公司人员出行安全,现发布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方为南昌 (略) ,因第一次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予以二次公告。
1.招标内容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
1 | 别克牌 SGM515 G18 1辆汽车定点维修保养 | 12个月 | 项 | 1 | |||
2 | 江铃牌JX6501T3 1辆汽车定点维修保养 | 12个月 | 项 | 1 | |||
3 | 北京现代牌BHG441AY 1辆汽车定点维修保养 | 12个月 | 项 | 1 | |||
4 | 合计 | 12个月 | 项 | 3 |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推荐报价最低且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为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公司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且 (略) (青山湖区、青云谱区、西湖区、东湖区)内设有固定的维修厂房,具有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维修中客的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专用发票。
3.2.投标人必须具备《 (略)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修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车辆修理能力和配件供应能力,出现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当天修复。
3.3.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没有被中国铁 (略) 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法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整体及关键项点不得转包。
3.5技术和质量要求:维修单位必须提供原厂配件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配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3.6.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造成场内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维修单位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4.采购询价资料的要求4.1.接收时间
截止**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采购询价资料,采购方不予接收。
4.2.投标资料内容及要求采购询价函及汽车配件报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1、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递交方式的要求:
将要求密封好的租赁询价资料邮寄或送至采购方人指定地点(见联系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发布。
6.联系方式采购人:南昌 (略)
地址: (略) 井冈山大道683号303室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日
附件1:采购询价函
附件2:汽车配件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