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东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宜居建设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贷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1
2.2项目名称:东平县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东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2.3 建设地点:东平县范围内;
2.4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范围为东平县14个乡镇(街道)中未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需巩固提升的村庄,共计200个行政村,其中大羊镇30个,东平街道7个,接山镇41个,彭集街道39个,沙河站镇49个,梯门镇34个。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新建污水收集池、污水罐、检查井、室外污水管、拆除及恢复路面及电动三轮吸粪车等项目建设,具体详见附件可研报告。本项目总投资2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00万元。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勘察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专家论证、工程验收及后续服务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发包人要求。(含设计前勘察)
2.7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4万元,工程费费率0.98%;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价;
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领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8时3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附件)。
4.5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东平宜居建设 (略)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电 话:0538-*
6.2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 (略)
???????地址: 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电话: 0538-*
6.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刚
??????联??系??电?话:0538-*
6.4监督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电 话:0538-*
7.异议及投诉
7.1潜在投诉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刚
联系方式: 0538-*
地址: 东平县东平街道稻香街81号
7.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 (略) 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联系方式:0538-* )投诉。
????7.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