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淮 (略) 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王店乡桃园村 |
建设单位 | 淮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淮滨县王店乡桃园村,项目总投资 2500 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27461.2平方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包括水泥筒仓、粉煤灰罐、矿粉罐、外加剂储罐及输送系统、搅拌楼、计量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储运工程建设内容:水泥筒仓3个、粉煤灰筒仓1个、外加剂储罐2个、砂石料仓3000平方米采取钢结构全封闭,进门采用感应门;辅助工程包含实验室、办公楼、门卫室、厨房、地磅、维修车间、配电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料计量配比加水—搅拌—成品。建成后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 |
环评机构 |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通过砂石分离机+3 级沉淀池系统 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清洗废水经2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村民用吸粪车拉走肥田。 (三)本项目废气为装卸扬尘、堆场扬尘、搅拌粉尘、筒仓储罐粉尘、车辆扬尘和食堂油烟。(1)装卸扬尘、堆场扬尘采取全封闭料场+全网覆盖洒水系统;(2)原料进入搅拌机及搅拌粉尘采取搅拌机置于全封闭搅拌楼内,且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3)骨料和粉料投料、输送粉尘过程中输送带采用全封闭;(4)车辆扬尘采取路面全硬化,定期洒水降尘;(5)筒仓呼吸口粉尘经仓顶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6)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顶排放。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要求。 (五)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砂石)、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生活垃圾和废矿物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清洗废水产生的沉淀物(砂石)全部回用于生产;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作为建筑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废矿物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