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南欣 (略) 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日—**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6-*
电子邮箱:*@*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欣 (略) 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灯塔路科创园1.3期C1栋 |
建设单位 | 湖南欣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欣 (略) 租赁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灯塔路科创园1.3期C1栋标准厂房拟建设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m2,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厂房内主要布设注塑成型区、丝印区、移印区、模具维修区、粉碎处理区、原料仓库、成品区、品控区以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以树脂为原料采用注塑工艺加工生产充电器外壳、安全帽以及塑料化妆品包装盒,年生产规模充电器外壳10万套、安全帽5万顶、塑料化妆品包装盒5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加强现场环境监管。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3、对产生的噪声加强有效衰减和控制。4、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烫金、印刷、烘烤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防治措施:①有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注塑、烫金、印刷、烘烤等工序设置集气罩,产生的VOCs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经15m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粉碎工序设置在封闭式车间,粉碎、修边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除尘处理。②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车间设置通排风装置。厂界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废水、CNC加工用水、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注塑冷却废水和CNC加工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印刷设备、烫金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噪声经有效衰减控制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次品)、废烫金纸、废活性炭、废网版、废切削液、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