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海曙开发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 (略) (筹)公共卫生设施改造扩容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开投〔2023〕13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筹)公共卫生设施改造扩容项目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3-*-04-02-*
三、项目地址:西至纵西绿化带, (略) 北侧河道绿化带,东至香雪路,南至汇士路绿化带。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主体为 (略) (筹),项目改造扩容面积约2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地上建筑面积139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按公共卫生要求进行内部装修,其中医疗综合楼改 (略) (约15万方)、国际医疗部改造 (略) (约6万方);
(二)医院局部信息化工程系统提升(软件及智能化设备);
(三)新增呼吸机、ICU病床、彩超、MR等专业医疗设备。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2529.58万元,其中改造扩容及装修工程18917.5万元,医疗设备采购42544万元,信息化设备采购6908.1万元,智能物流系统(机器人)采购2129.98万元,建设期利息203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2023年12月完工。
为协助本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局采取容缺审批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在征地拆迁、控规调整、农转用报批、规划选址办理过程中,同意项目单位同步开展方案论证、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打包项目的,子项在实施前需单独另外进行项目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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