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广伦实业软包装新材料及条码标签全产业链项目 | (略) 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29号 | 福建 (略) | 福建 (略) | 项目租用长 (略) 闲置车间作为项目生产用地,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环评为一期工程。不干胶生产工艺为涂硅油、涂布、复合、分切、印刷、模切和分切;印刷板生产工艺为裁板、制底片、洗菲林、晾干和裁剪。软包装物生产工艺为造粒、切粒、吹膜、收卷和分切制袋。项目建成后年产不干胶1.2万吨、软包装5000吨。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印刷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和色度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油墨调制设在密闭空间内,印刷工序设置独立密闭印刷车间;油墨调配、涂布复合、印刷和油性油墨印刷设备清洗废气应收集处理,废气处理应采用技术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酸*酯与*酸*酯合计有组织和*酸*酯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 1783—2018)。不干胶生产投料工段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熔融挤出(注塑)、吹膜工段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监控点还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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